深圳居住證與暫住證有何區(qū)別?

作者: xiaoping  2010-08-14 16:15 [查查吧]:m.uabf.cn

居住證和暫住證不同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不同。暫住證采取傳統(tǒng)人工登記管理方法,而居住證運用現(xiàn)代化信息技術手段,體現(xiàn)了動態(tài)管理功能。
二是信息含量不同。暫住證信息含量較低、信息更新滯后,使用的形式比較單一。而居住證采用第二代身份證芯片管理的技術,在居住證中依法采集居住證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業(yè)、社保等個人信息,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管理理念不同。暫住證突出非戶籍人員與戶籍人員的區(qū)別,強調“暫住”、“外來”概念,與戶籍人員區(qū)別管理的痕跡比較明顯。居住證弱化“戶籍”概念,突出體現(xiàn)戶籍人員和非戶籍人員共同居住深圳、同為深圳居民的特性。
四是服務功能不同。暫住證主要是作為政府對非戶籍人員實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證在進行管理的同時,為非戶籍人員制定了更多的優(yōu)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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