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mpggt 2020-02-26 16:12 [查查吧]:m.uabf.cn
生活中,我們認為的婚姻關系都是接了婚,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才算結婚,但有些夫妻卻是結了婚卻沒結婚證,這樣聽起來讓人感覺非常的奇怪,而這種情況也不在少數,而這種關系統一稱被為實施婚姻,但還是有些小伙伴不是很理解,那么,事實婚姻是什么意思? 哪些條件能證明是事實婚姻?下面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事實婚姻是什么意思
事實婚姻是相對于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本質上屬于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范圍內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系的穩(wěn)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系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而在新《婚姻法》中并不承認事實婚姻,對事實婚姻也無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guī)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qū)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哪些條件能證明是事實婚姻
1、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事實婚姻當事人雙方的夫妻名義是公開的且得到周圍人的認可。比如說,特別是在以前的農村,大家對結婚證的重視性不夠,反而辦了婚宴,通知了親朋好友就說明了兩者結為夫妻,眾所周知。(點擊文末“了解更多”,即可咨詢律師)
2、當事人雙方未婚
這是很重要的一點,事實婚姻作為婚姻關系存在的一種方式,雖然沒有夫妻的正規(guī)名義,卻有夫妻關系的事實。如果當事人的雙方或其中一方已經有了配偶,則不屬于事實婚姻,并且可能構成重婚罪!
3、發(fā)生在1994年2月1日前
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生活的事實應該是發(fā)生在這個日期之前。因后來婚姻法的修改,在這之后的無證婚姻均認為是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任何保護,在“離婚”的問題上也當做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4、具有婚姻的目的性和共同生活形式
這也就是說,兩者同居在一起,以夫妻的形式生活,共同經營家庭,包括我們所說的婚內財產和債務共享;延續(xù)后代并共同撫養(yǎng);以及共同贍養(yǎng)雙方父母等。這也是區(qū)別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關鍵點。
以上就是事實婚姻是什么意思 哪些條件能證明是事實婚姻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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