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系證明 婚姻狀況公證

作者: jckkz  2013-04-11 14:55 [查查吧]:m.uabf.cn

   婚姻狀況是指當事人的結(jié)婚、未婚、離婚、喪偶及未再婚的情況?;橐鰻顩r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現(xiàn)存的婚姻狀況這一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婚姻狀況公證包括結(jié)婚、未婚、離婚、喪偶后未再婚公證。下面是夫妻關系證明的婚姻狀況公證,不懂快來看看吧!

  申請辦理婚姻狀況公證,當事人應向本人住所地或事實發(fā)生地公證處申請。

  1 結(jié)婚公證證明的婚姻關系必須是我國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系,包括:

  (1) 經(jīng)合法手續(xù)登記的婚姻;

  (2) 1950年婚姻法頒布前建立的婚姻。

  申請辦理結(jié)婚公證,當事人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 結(jié)婚證書;

  (2) 申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的證明信,內(nèi)容包括: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結(jié)婚時間、地點、方式;

  (3) 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4) 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5)結(jié)婚證遺失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書公證。如果不愿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可以到雙方檔案管理部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信,辦理夫妻關系公證。據(jù)我們掌握,有的國家不承認夫妻關系公證。如果要辦理夫妻關系公證,請向使用地國家咨詢后再辦理。

  檔案管理部門開具夫妻關系證明信的格式如下“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與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xiàn)系夫妻關系。”

  2 根據(jù)司法部[2004]第7號文,對當事人的未婚、離婚或喪偶后未再婚公證是對當事人的未婚、未再婚聲明書予以公證或?qū)橐龅怯洐C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并經(jīng)查證屬實的,可辦理其在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無婚姻登記記錄的公證。

  未婚公證、離婚或喪偶后未再婚公證,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

  (2)辦理離婚后未再婚的應提供離婚證書或民事調(diào)解書、判決書(一審判決離婚的還應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該判決書已生效的證明);

  辦理喪偶后未再婚的應提供原結(jié)婚證和派出所、醫(yī)院出具的配偶死亡證明。

發(fā)表評論
評論

熱門關注

  • 婚慶
  • 裝修
  • 培訓
  • 學車
  • 旅游

醫(yī)療健康

  • 資訊
  • 內(nèi)科
  • 婦科
  • 外科
  • 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