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離婚的方式途徑介紹

作者: lfhkf  2016-01-14 17:30 [查查吧]:m.uabf.cn

   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介紹一下夫妻離婚的方式途徑,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一)協(xié)議離婚

  夫妻雙方協(xié)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xié)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xiàn)在離婚協(xié)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yǎng)權歸屬、撫養(yǎng)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二)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不能協(xié)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與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yǎng)權歸屬、撫養(yǎng)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二、法院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是什么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表示不同意離婚,沒有原則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崗待業(yè)的職工,對方因另一方下崗,經濟困難第一次起訴離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1、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13、一方與他人通奸、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xiàn),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訴方經本院依法傳喚無故不到庭,且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意見,經依法缺席開庭審理,請求方離婚態(tài)度堅決,可以判決離婚。

  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哪些?上面介紹的夫妻離婚的方式途徑,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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