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繼98房改之后,深圳住房體制迎來“二次改革”!今天(6月5日)上午9:00,深圳住建委召開了《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新聞通報會,公布了歷史上僅次于第一次房改的重要文件。
這份意見稿明確了深圳未來18年的住房發(fā)展目標。文件中指出,2018年至2035年,深圳將新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占總量60%左右,總量不少于100萬套。
1998年,深圳第一次房改,確立住房就是資產,開啟土地財政時代,奠定深圳過去二十年的輝煌。
2018年,深圳第二次房改,解決四大住房核心問題,決定深圳未來的經濟生命線。
時隔20年,深圳再出房改“新政”,文件這些重點,都和你有關!
硬性供應指標
深圳政府第一件事就是重塑整個住房供應體系,確立租購并舉下,各類住產的硬性供應指標:
1、市場商品住房,占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
2、人才住房,占住房供應總量的20%左右,建筑面積以小于90平方米為主,租金、售價分別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售價的60%左右。
3、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應總量的20%左右,建筑面積以小于70平方米為主,租金、售價分別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售價的50%左右。
4、公共租賃住房,占住房供應總量的20%左右,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建筑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只租不售,租金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
為了保證這一目標的實現(xiàn),深圳政府確立了八大供應主體、六大保障渠道以及相應的貨幣補貼政策。
八大供應主體
1、以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為主,提供市場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2、以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為主,提供各類長租公寓。
3、以市、區(qū)政府為主,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4、以人才住房專營機構為主,建設籌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5、支持社區(qū)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通過“城中村”綜合整治和改造,提供各類符合規(guī)定的租賃住房。
6、支持企事業(yè)單位利用符合規(guī)定的自有用地或自有用房,建設籌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7、支持各類金融機構,采取直接投資、融資等方式,建設籌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8、支持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建設籌集具有公益性質的各類住房。
六大渠道保障
1.增加建設用地,實施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住房開發(fā)模式,突出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在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和深汕特別合作區(qū)等區(qū)域建設大型安居社區(qū)。
2.盤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戶區(qū)改造力度,推進已批未建用地、社會存量用地、未完善征(轉)手續(xù)用地、征地返還用地等開發(fā)建設保障性住房。
3.利用招拍掛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產業(yè)園區(qū)等配建保障性住房。
4.盤活各類存量用房,推進社會存量住房租購。
5.實施公共設施綜合開發(fā),通過軌道交通車輛段和停車場、公交場站等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等綜合開發(fā)建設保障性住房。
6.開展城際合作,落實粵港澳大灣區(qū)戰(zhàn)略,推動建立都市圈城際住房合作機制,結合軌道交通和產業(yè)布局,在臨深片區(qū)開發(fā)建設保障性住房。
貨幣補貼
面向符合條件的基本住房保障對象發(fā)放住房租賃補貼。
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發(fā)放人才安居補貼。
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實施購房貸款貼息。
探索采用住房租賃券的形式發(fā)放住房租賃補貼和人才安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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