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銷分新規(guī)來了!”、“3月1日起找別人扣分的注意了!“,近日網(wǎng)絡大量轉(zhuǎn)發(fā)此類標題的帖子,內(nèi)容均稱:“從3月1日起,處理他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必須提前面簽或通過12123APP綁定。”那么這個“新規(guī)”對深圳的老司機們處理違章有沒有影響呢,下面就來看看吧。
針對網(wǎng)上的帖子,對此,媒體采訪了市交警局有關負責人了解到, 對于深圳車主和深圳駕駛人而言,短期內(nèi)處理交通違法的方式暫無變化。
有媒體報道稱,為進一步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公安部交管局統(tǒng)一對全國電子警察處理系統(tǒng)進行了升級。3月1日起,駕駛人網(wǎng)上處理非本人名下車輛電子眼違法記錄,需實名注冊并綁定本人身份信息。屆時,市民如需通過網(wǎng)絡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需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實名綁定,或者到各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簽綁定。這里,“面簽”和“綁定”是必選項。
2月24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fā)布”公眾號發(fā)布《公安部回應:非本人名下機動車違法新增網(wǎng)上處理渠道》,12123APP新增了綁定非本人名下機動車并處理交通違法的功能,更加方便駕駛人處理交通違法。駕駛人既可以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也可以通過12123APP足不出戶自助處理。這里, “面簽”和“綁定”非必選項,市民可自主選擇。
事實上,早在2015年,深圳交警推出“星級用戶”后,可以網(wǎng)上自助辦理交通違法功能,與此次公安部出臺的措施一致。因此,在深圳處理交通違法方式暫無變化。 駕駛人仍可通過各大隊窗口、深圳交警星級用戶、交通違法自助處理終端處理交通違法。12123APP,只是新增的一個可辦理的渠道。
與此同時,12123APP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fā)生的被電子眼抓拍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而在深圳,被電子眼抓拍的違法如超速、沖紅燈、違停、占用專用道、沖禁令等等,罰款均超過200元,壓導流線被抓拍都是罰款300元。因此,不符合深圳實際。
綜上,在深圳,如果要通過12123APP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違法,就必須進行綁定,即便綁定,也基本是“無用武之地”。所以,這項政策對深圳并沒有影響,對于深圳車主和深圳駕駛人而言,處理交通違法的方式并無變化,仍可像以前一樣前往窗口辦理,不需要提前綁定或面簽。而最適合深圳駕駛員、最方便的處理交通違法的方式,是通過深圳交警星級用戶。
據(jù)了解到,市民可以通過深圳交警微信公眾號、支付寶城市服務“星級車主服務”兩個渠道刷臉注冊,持有深圳核發(fā)的駕駛證、行駛證的用戶無需另外提交駕駛證、車輛信息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nèi)自動綁定。成為星級用戶后,駕駛人可以綁定3輛經(jīng)常使用的、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一旦出現(xiàn)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時,可以足不出戶、快捷處理交通違法。目前,星級用戶已實現(xiàn)165項交通管理服務功能,已有354萬人注冊,辦理2134.6萬余宗業(yè)務,其中交通違法在線處理22.7萬余宗。
交通違法要及時處理
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51條規(guī)定,對于交通違法超過45天未處理完畢的,應該停駛,如果在違法處理完畢之前未停駛的,交警部門將扣留車輛,并處300元的罰款。根據(jù)《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7條規(guī)定,對于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交警部門將扣車扣證。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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