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優(yōu)點
在公司注冊處注冊的私人有限公司有下列優(yōu)點:
1.責任有限 ── 股東對公司的責任限于持股量的金額。財政負擔限于買入公司股份的投資金額。一旦公司未能清償債務,可以由股東、債權人或法庭提出清盤,變賣公司所有資產(chǎn)以清償公司債務;就算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債項,債權人只能討回的金額也僅限于變賣資產(chǎn)所得,公司股東無責任湊款還債。
2. 股東改變不影響公司的存在。公司的組織其實分為兩個層次,擁有權在于股東,董事負責管理。股東需要資金或不想再投資在公司,可以賣出手上的股票,轉讓予他人。這樣做不會影響公司的運作。不過,實際上,有些小型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東往往也是公司的董事,因此股票易手也影響到公司的管理層。
3.融資 ── 公司可以利用浮動抵押取得融資,亦即公司可以向銀行借款,以全部資產(chǎn),包括廠房、機器、生財工具、待沽存貨、賬戶作為抵押。雖則如此,公司在日常營業(yè)中仍然可以買賣、替換及以其它方式處理這些資產(chǎn)而毋須得到銀行批準。
4.擁有權 ── 在法律上,公司是一個獨立的人,可以用本身的名義擁有財產(chǎn)、與人訂約,就算股東有變也不受影響。公司也可以對人提起訴訟。
5.管理 ── 公司的另一個特性是擁有權與管理權分開。股東是擁有公司的人,董事和公司秘書是管理公司的人。股東的責任有限,可以任命管理專才、生意專才替他們經(jīng)營和管理生意。股東只是負責出資組成公司資本。他們投資于公司,如果公司賺錢,可以獲派股息。
有限公司的缺點
另一方面,有限公司有以下的缺點:
1.公開數(shù)據(jù) ── 法例規(guī)定公司必須向公司注冊處呈報某些數(shù)據(jù),向公眾披露。例如,公司要將下列數(shù)據(jù)存盤方便公眾查閱:資本結構;股東、董事及秘書的個人資料;抵押轉讓股份等。公眾公司更要將周年帳目公開披露。
2. 公司受《公司條例》規(guī)管。與合伙經(jīng)營比較,成立公司的程序較為繁復。此外,在公司成立后,董事和秘書繼續(xù)有責任向公司注冊處呈報指定的報表。公司亦須備妥經(jīng)審核的帳目。
3.程序復雜 ── 公司必須保存某些登記冊,例如成員登記冊、董事及秘書登記冊、押記登記冊等。在公司運作中也有各類會議,例如股東周年大會、特別股東大會、董事局會議等。公司必須保存這些會議的記錄。決議也有多種。投資者有意成立公司必須對此有所掌握。
4.結束營業(yè) ── 通常,公司結業(yè)只可以清盤。清盤時必須委托清盤人變賣公司的資產(chǎn)、將變賣所得分派給債權人和股東。如果公司的資產(chǎn)足以抵銷負債,可由公司成員自動清盤結業(yè)。如果資產(chǎn)不足以抵銷債務,正常的做法是由債權人自動清盤或強迫清盤。清盤的程序本身既復雜又昂貴,往往需要委聘律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辦理。一間「普通」的公司清盤費用可能超過1萬元。
5.稅務 ── 公司利得稅稅率是17.5%,稍高于獨資企業(yè)和合伙商號。不過,公司很多開支都可以扣稅,例如董事酬金,所以,雖然公司稅率較高,但成立私人有限公司也未必一無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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