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車主們要注意了,2021關于駕駛人審驗教育有新規(guī)定哦!那么,2021深圳駕駛人審驗教育哪些人必須學習?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深圳屬于以下情況的,就必須上課: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尚未到12分的;校車駕駛人;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
AB類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的,駕駛人無需參加審驗教育學習。
相關規(guī)定
依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但屬于以下3類情況的,就必須上課!
1、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尚未到12分的;
2、校車駕駛人;
3、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
了解完是否需要上課后去哪上課最妥當?
相關規(guī)定
依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核發(fā)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
注意:
機動車駕駛證處于期滿換證、增駕的或校車駕駛人,都需在核發(fā)地參加審驗教育。
同時,上課模式并不單一!有網(wǎng)絡教育、現(xiàn)場教育兩種學習模式。
以上就是2021深圳駕駛人審驗教育哪些人必須學習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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