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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通行被注水 水官高速偏差幅度達33%(2)

  此前,深圳高速公路公司客服中心的賀先生也查明,水官高速公路全長20公里。而昨日收費員對金律師說,從荷坳收費站到這里是23公里。

  我們從百度百科、維基百科都能找到水官高速建設運營方華昱機構對外公布的數(shù)字:水官高速收費線路長20.14公里。而本報記者實地考察,從布龍收費站開往荷坳收費站,因不需經(jīng)過跨徑立交橋,也不需轉一個大彎,實際行駛里程只有14.3公里。

  由此計算,水官高速收費里程與實際里程的正偏差達到33%(注:20÷15×100%=133%),如果從布龍至荷坳,偏差達39.86%(注:20÷14.3×100%=139.86%)。

  15公里被收費12元,水官一年多收上億?

  水官高速的“水”,早就有市民覺察。多位網(wǎng)民在深圳新聞網(wǎng)發(fā)布自己的測量結果,均為14公里。過去媒體也曾報道過。15公里收費12元,平均每公里 0.80元,如果是從布龍往荷坳,則是每公里0.86元。記者尚不知這是不是中國單價最高的高速公路。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很多車主都給這條高速公路交了不 少冤枉錢。

  水官高速建設單位和收費單位為華昱機構,但不知因何故,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費業(yè)務中也包含了水官高速。深高速最 新公布的業(yè)績報告顯示,今年6月份,水官高速通行費總收入為4054萬元。如果其里程有36.5%(取雙向平均值)的水分,就意味著這個月該公司多收了 1480萬元不該收的通行費,平均算下來,一年可達1億多元。

  詭異的是,在廣東省交通廳核定的0.60元/公里標準的高速公路中,竟然也有水官高速。

  金焰律師對此評論道:收費票據(jù)太簡單,隱瞞重大的多收費用事實,是對消費者知情權赤裸裸的剝奪。從消法來說,已經(jīng)構成了欺詐。建議凡是使用過這條高速公路的駕車者保留好通行費票據(jù),要求經(jīng)營單位對多收費用給予雙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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