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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愛國人士的愛國故事五篇(4)

  中國愛國故事:民族英雄岳飛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宋相州湯陰縣(今河南湯陰縣)人,抗金名將,中國歷史上著名軍事家、戰(zhàn)略家、書法家、詩人、抗金英雄 ,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于北宋末年投軍,從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起到紹興十一年(1141年)為止的十余年間,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shù)百次戰(zhàn)斗。靖康元年(1126年)岳飛應招在相州參加趙構為大元帥的部隊。金軍南下江南,岳飛獨樹一幟,堅持抗金,收復建康。紹興三年(1133年),被任命為沿江制置使,他念念不忘收復中原。次年春,岳飛收復襄陽六郡。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順利攻下了伊、洛、商、虢等州,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 [4] 紹興十年(1140年),完顏兀術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后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又于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zhèn)。趙構、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岳飛班師。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入獄。1142年1月,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云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宋孝宗時岳飛冤獄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后又追謚忠武,封鄂王。

  岳飛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造了“連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夾擊金軍,以收復失地。岳飛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金人流傳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評語。

  岳飛的代表詞作《滿江紅·寫懷》,是千古傳誦的愛國名篇,后人另輯有文集傳世。

  岳飛的業(yè)績不可磨滅。他表達了被侵犯民族的要求,堅持崇高的民族氣節(jié),在處境危難的條件下,堅持了抗金的正義斗爭,并知道愛護人民的抗金力量,聯(lián)合抗金軍民一道,保住了南宋半壁河山,使南中國人民免遭金人的蹂躪,從而保住了高度發(fā)展的中國經(jīng)濟和文化,并使之得以繼續(xù)向前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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