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年期間,為了支持在深人員留深,光明區(qū)政府推出了公租房和人才房租金減免的相關活動,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進行申報,以下是光明區(qū)公租房和人才房租金減免的相關事項通告,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光明區(qū)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減免有關事項的通告》中第五條中第(三)項“未納入公示名單的承租戶,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將書面復核申請及證明材料提交至光明區(qū)房屋事務中心,經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二次公示。逾期未提交復核申請的,視為認同本次公示信息。”經復核:個人承租戶中有6戶符合租金減免條件,已核減。企業(yè)承租戶中有22間房符合租金減免條件,已核減,現(xiàn)予以二次公示。
公示時間:2021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公示5個工作日。
光明區(qū)房屋事務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區(qū)公園路和潤家園8棟1樓,咨詢電話:23696009。
相關名單:
以上就是2021光明區(qū)公租房和人才房租金減免相關事項通告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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