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啟動2020年度第三批次面向寶安區(qū)戶籍在冊輪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工作,本次認租時間為2020年10月30日9:00-2020年11月5日18:00。
本次面向寶安區(qū)戶籍在冊輪候家庭共推出公共租賃住房沙井萬科星城上郡項目204套,具體房源信息如下:
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萬科星城上郡 | 項目地址 | 沙井街道永榮路與企安路交匯處 |
建設單位 | 深圳市西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物業(yè)管理單位 | 深圳市萬科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
配租套數(shù) | 204 | 預計交付時間 | 2021年1月 |
戶型基本信息 | |||
房源套數(shù) | 3房1廳 | 備注 | |
(約86㎡) | |||
204套 | 204套 | 以上住房建筑面積僅供參考,最終房源單套建筑面積以地籍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報告為準。 | |
配租標準 | |||
配租人口數(shù):5人及以上 | 備注 | ||
3房1廳(約86㎡) | 在冊輪候家庭自愿認租低于對應建筑面積住房的,視為其已按標準享受住房保障。 | ||
租金及物業(yè)管理費基本信息 | |||
租金標準 | 20.85元/月·平方米 | 說明 | 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最終以合同簽訂時深圳市公共住房租金定價管理服務平臺的定價為準。 |
物業(yè)管理標準 | 3.9元/月·平方米 | 說明 | 按政府規(guī)定標準繳交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 |
本次配租對象為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庫中寶安區(qū)戶籍的在冊輪候家庭且配租人口數(shù)5人及以上。
注:戶籍信息以2020年10月29日18:00前屬于寶安區(qū)戶籍,且同時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庫中登記為寶安區(qū)戶籍的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家庭為準。
本次配租的選房排位順序是根據(jù)戶籍在冊輪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庫中的輪候排序進行確定。戶籍輪候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按照“應保盡保,優(yōu)先保障”原則,優(yōu)先安排選房(選房順序依據(jù)市公租房輪候冊的輪候排序確定)。
按照戶籍輪候家庭的排位順序確定入圍認租家庭(第一序位)、候補入圍認租家庭(第二序位)及遞補認租家庭(第三序位);其中,如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屬殘疾人、失獨家庭、撫恤定補優(yōu)撫對象等特殊群體,則其在其所在序位中有優(yōu)先選房權利,選房順序依據(jù)市公租房輪候冊的輪候排序確定。
(一)網上認租
網上認租流程
符合認租條件并且有意申請本次公共租賃住房的寶安區(qū)在冊輪候家庭,應進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政務服務”—>“熱門服務”(http://zjj.sz.gov.cn/)—>“認租申請”頁面,頁面跳轉至廣東省統(tǒng)一身份認證平臺,輸入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的賬號和密碼后登錄,確認符合計算配租面積條件的家庭人口數(shù)等信息后,在線提交認租申請。
網上認租時間:2020年10月30日9:00-2020年11月5日18:00,此期間未完成網上認租的,視為放棄認租本批次公共租賃住房。
認租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殘疾及撫恤定補優(yōu)撫等信息發(fā)生變化的,須于認租截止時間前登錄深圳保障性住房統(tǒng)一輪候信息系統(tǒng)(http://zjj.sz.gov.cn/zfbzfw/)在線提交信息變更申請或持變更事項的證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申請變更。本次認租家庭認租資格的核查時點為2020年11月5日18:00。
(二)認租名單核查及公示
認租結束后,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認租家庭的資格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將在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網站公示。
(三)公布認租名單和選房排位
核查結果公示結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確定入圍和候補入圍認租家庭名單。排名1~204位的認租家庭作為入圍認租家庭,排名205~408位的認租家庭作為候補入圍認租家庭,409位及以后的認租家庭作為遞補認租家庭。
上述的入圍名單、候補入圍名單、遞補名單以及選房排位將在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布。
(四)選房和簽約
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認租家庭可安排選房,選房排位順序將根據(jù)認租家庭在輪候冊中的輪候排序依次確定。
選房和簽訂租賃合同的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或深圳市寶安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提倡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guī)定予以嚴格保密。
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電話:85901800,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甲岸路17號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一樓信訪室。
深圳市寶安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一)已認租其它公共租賃住房但未入住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條件的寶安區(qū)戶籍在冊輪候人,可同時認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一個家庭只能選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二)已簽訂安居型商品房項目認購協(xié)議書且仍有效的,將不納入本項目選房通告的選房名單(入圍、候補入圍及遞補名單)。
(三)根據(jù)《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規(guī)定,合格認租家庭有如下行為之一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
1.排序到位,有其對應標準的房源但未選房的;
2.選定住房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交付保證金并簽訂租賃合同的。
上述行為達到三次的,退出輪候庫,原輪候排序作廢。仍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按照日常輪候規(guī)則再次提出輪候申請。
(四)因輪候人數(shù)眾多,房源按照輪候排序選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為輔助提醒,可能會因手機號碼未及時更新、手機信號、短信屏蔽等因素導致未接收或延遲等現(xiàn)象,請申請家庭密切關注在“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上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時辦理認租、選房、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認租。
(五)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家庭住房、婚姻、計生、戶籍等情況發(fā)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
(六)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fā)現(xiàn),將依據(j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七)若本次配租結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將收回另行分配。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負責解釋,常見問題解答詳見附件。
深圳市寶安區(qū)住房和建設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業(yè)務辦理大廳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甲岸路17號二樓。
咨詢電話:(0755)85901811。
以上就是2020深圳寶安區(qū)第三批公租房房源配租申請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推薦閱讀:2020深圳龍華區(qū)公租房認租資格終審結果詳情
2021-07-18
2021-07-18
2021-07-18
2021-07-16
2021-07-16
2021-07-16
2021-07-15
2021-07-15
2021-07-15
2021-07-14
2021-07-14
2021年大鵬新區(qū)戶籍在冊輪候人配租公租房選房規(guī)
2021-07-14
2021-07-14
2021-07-13
2021-07-13
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查查吧平臺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圖片涉及侵權行為,請發(fā)送郵件至85868317@qq.com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