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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區(qū)深城投中心公館公租房認租家庭選房名單(2)

重要提示

(一)在庫(冊)輪候家庭可選房源、在庫輪候企(事)業(yè)單位可選房源,將在2020年8月29日上午的首場選房簽約活動現(xiàn)場通過抽簽搖號方式確定。

(二)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請選房人員務必自覺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進入選房現(xiàn)場前,須主動出示本人“粵康碼”和接受體溫測量,有序等候,并聽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引導。因選房簽約地址周邊道路施工、車位有限,請選房家庭選擇綠色出行方式,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達選房現(xiàn)場。

(三)目前,本批次配租項目所屬學區(qū)內公辦學校和公辦幼兒園學位緊張,申請學位按規(guī)定積分排隊錄取,但不能確保各項目承租家庭子女就讀。認租家庭、認租單位在選房簽約時需同時簽訂《學位情況告知書》,具體招生政策以坪山區(qū)教育局當年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四)已簽訂安居型商品房認購協(xié)議書且有效的,不納入選房名單。

(五)合格認租申請家庭中,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總人數(shù)計入配租面積的家庭人口數(shù),其他非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不計入配租面積家庭人口數(shù)。

(六)根據(jù)《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規(guī)定,合格認租家庭有如下行為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

1.認租項目均排序到位,有其對應標準的房源但未選房。

2.選定住房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交付保證金并簽訂租賃合同。

上述行為達到三次的,將被退出輪候庫,原輪候庫排序作廢。仍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按照坪山區(qū)人才住房積分配租規(guī)則或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日常輪候規(guī)則重新提出申請。

(七)認租家庭已選定住房但未在當天簽約結束前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其所選住房納入次日待選房源。

(八)認租家庭在選定住房并簽訂租賃合同后,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將作出庫(冊)處理。同時認租多個項目的合格認租家庭,如已選定某一認租項目房源并簽訂租賃合同,即不再符合其他認租項目的認租資格,不再安排其他認租項目的選房簽約。

(九)選房過程中,當天選房結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將在當日22時前公布在坪山區(qū)人民政府網站(路徑:坪山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主題服務-保障性住房-通知公告)。

(十)若本次配租結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將收回另行分配。

(十一)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fā)現(xiàn),將依據(j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二)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家庭住房、人口、戶籍、婚姻狀況、殘疾及撫恤定補優(yōu)撫等信息發(fā)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已選定住房的,不予簽訂租賃合同。

(十三)政策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詢地址:坪山區(qū)金牛西路12號行政服務大廳一樓36至38號窗口。

咨詢電話: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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