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深人社規(guī)[2011]19號)的規(guī)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3元/小時。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2012調整,對深圳住房公積金的影響:
從2012年2月1日起,職工按照2012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月)領取工資的,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部分可以免繳,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繳存。
單位應該如實申報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住房公積金免繳業(yè)務統(tǒng)一由單位辦理。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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