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會導致深圳公租房被強制退租?公民要想申請到公租房,在符合條件規(guī)定時才有資格申請公租房,不過也不代表最終一定可以申請獲得公租房。而且在一些情形下,申請到的公租房也會被強制退租。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個月內退租:
(一)因戶籍遷出本市、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
(二)因購買、繼承、贈與等原因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
(三)租賃合同期屆滿后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退房的;
(四)因違規(guī)違約行為應當解除租賃合同的;
(五)其他依法依約應當解除租賃合同、收回住房的情形。
退租時間:承租人應當自發(fā)生之日起1個月內主動退租,逾期未退租的,配租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或者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的約定收回住房,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三個月內退租:
每一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因結婚等原因而擁有兩套及以上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自行選擇保留一套,并在三個月內向原配租單位申請退租其余公共租賃住房。
逾期未申請退租的,配租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或者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的約定收回住房,且保證金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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