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后,年終獎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年關將至,一大波年終獎即將到來,而2019年又是新個稅法全面落地的第一年,相信大家在欣喜之余,一定也很關心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今年年終獎計稅方式有新變化,那該如何計算繳稅呢?
答:在2021年12月31日前,計稅方式有兩種選擇:
(1)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舉個例子:
假設企業(yè)職工小王的每月工資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的應稅收入額為7000元,允許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額為1000元,沒有其他收入和扣除項目,2019年12月,企業(yè)將發(fā)放全年一次性獎金42000元。請問小王取得的這筆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用哪種計稅方式?
解析
1.選擇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計算步驟:
Step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即42000/12=3500元。
Step2:查找稅率,參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3500元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210元。
Step3: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42000*10%-210=3990元
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7000*12-0-5000*12-0-1000*12-0)*3%-0=36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3990+360=4350元。
2.選擇并入當年度綜合所得計稅
并入后的年度綜合所得=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7000*12+42000)-0-5000*12-0-1000*12-0=5400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入后的年度綜合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54000*10%-2520=2880元。
本案例中,兩種計稅方法相比,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所繳納個人所得稅相對較少。
2021-07-20
2021-07-20
2021-07-20
2021-07-20
2021-07-20
2021-07-20
2021-07-19
2021-07-19
2021-07-19
2021-07-19
2021-07-19
2021-07-19
2021-07-19
2021-07-16
2021-07-16
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查查吧平臺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圖片涉及侵權(quán)行為,請發(fā)送郵件至85868317@qq.com舉報,一經(jīng)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