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保安下班兼職電動車營運 老楊系寶安新安街道某居委會的治保人員,平日晚上11時上班,次日早上6時下班,白天常閑在家,一次偶然機會他了解到電動車能拉客掙錢,便花費800元買了一輛二手電動車。在上完晚班之后,早上9時至12時、晚上6時至9時,老楊都會準時出現(xiàn)在寶安西鄉(xiāng)港隆城一帶拉客。 老楊說,他也知道電動車搞非法營運是違法的,但這么多人在做,又沒人查,他顧不了這么多了。他說自己來深多年未購房,“電動車拉客每月能多掙2000元,只好拼命掙錢買房了。” □市民說法 ●市民陳先生: 目前寶安、龍崗兩區(qū)的綠的數(shù)量少,經(jīng)常在路邊站上十多分鐘也看不到一輛綠的,路途遠、堵車的路段綠的還不去。所以只有打“電動的”了。 ●市民李先生: 個別綠的司機素質低,載客不打表,隨意哄抬車費,有的還在計價器上做手腳。有一次,我從光大銀行打的到寶安大道旁的蓮城廣場,司機竟收我60元!從此以后,我再也不敢打綠的了。 ●市民袁女士: 現(xiàn)在馬路很窄,路上的車太多,所以選擇搭電動車在上班高峰期不會堵在路上,而且價格還可以商量,我也考慮過這種交通工具所帶來的危險性,但是沒辦法,如果遲到的話,公司還會罰更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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