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員工根據政府防疫要求不能到單位上班,單位能否用不能上班的時間來抵扣年休假或安排事假?很多小伙伴都有這樣的問題,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情形一:
由醫(yī)療機構或政府對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實施隔離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不能在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期間使用年休假或安排事假。
情形二:
對于不屬于被依法隔離情形但屬于因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業(yè)、封鎖疫區(qū)等緊急措施情形,導致企業(yè)延遲復工或者勞動者不能返崗的,用人單位可依法安排勞動者在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期間使用帶薪年休假或用人單位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但不能違法強行安排員工休事假。
1、網上投訴舉報平臺路徑:
第一步:登陸“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戳“信訪(領導)信箱”
第二步:戳“在線投訴”
2、電話咨詢投訴
疫情期間,建議大家優(yōu)先按照線上反映或先打電話(12345政務服務熱線)咨詢投訴,實在不行,以下咨詢、調解、投訴、仲裁等,各類救濟途徑收好。
以上就是“深圳疫情管控期間公司可以強行安排休事假嗎”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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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2022-03-18
2022-03-18
2022-03-17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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